一、負責本科實踐教學工作規章制度、管理文件、工作規范的制(修)訂,并組織實施。
二、規范實踐教學環節,負責組織制(修)訂實踐教學大綱等實踐教學材料。
三、負責實驗、實訓和實習等實踐教學環節的規范管理,并組織實施。
四、負責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規范管理,包括上級部門抽檢、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評選等。
五、負責組織開展校內外實習基地建設和管理。
六、負責現代產業學院建設和管理。
七、負責組織實驗教學研究項目、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等培育和建設。
八、負責實踐教學信息收集、整理及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全校性實踐教學環節的檢查、工作總結、經驗交流。
九、負責組織實踐教學管理信息化建設與維護。
十、負責制定實踐教學工作量、實踐教學業績的認定標準。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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