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本科教學研究與建設工作規章制度、管理文件、工作規范的制(修)訂,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本科專業建設,包括專業結構調整和內涵建設等。
三、負責組織特色專業建設,包括新工科、新文科和“雙元制”專業建設。
四、負責組織制(修)訂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以及課程教學大綱、教案等教學材料。
五、負責組織本科教材(講義)的編寫、審核、出版、印制和管理等。
六、負責組織自編本科教材的評優,以及省級、國家級規劃教材的申報、評審和推薦。
七、負責組織本科課程建設,包括一流課程、智慧課程及數智賦能教學改革等。
八、負責組織校級智慧教學平臺教學資源建設,負責省級、國家級智慧教學平臺課程推薦、推廣和應用。
九、負責組織制(修)訂課程思政實施方案,推進課程思政與專業教育深度融合。
十、負責組織制(修)訂勞動教育實施方案,扎實推進勞動教育。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本科質量工程項目申報、評審、校級立項和省級及以上項目推薦,以及各級項目的建設、經費撥付和年度檢查驗收。
十二、負責組織本科教學成果獎、名師新秀申報、評審、校級立項和省級及以上的推薦和推廣應用。
十三、負責組織基層教學組織建設,推進基層教學組織活動規范化。
十四、協助校教學委員會組織會議、開展教育教學調研工作。
十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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