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背景
國家教育考試是國家人才選拔的重要手段,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社會公眾關注度極高。近兩年在國家教育考試中,因為手機引發的作整事件頻發,社會公眾對考試中手機使用問題關注度極高,對考務組織和管理帶來了嚴峻的挑戰。
國家為了解決該問題,計劃在全國標準化考點范圍內建設以手機探測功能為主的智能安檢門,滿足考場手機“帶不進、藏不住、用不了”的管控要求。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印發《關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 六級考試考務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招考函【2025】187號和《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考務工作規定》等相關發文,堅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以人防為主,強化綜合施策,加大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全面加強考點考場等重點場所管理,統籌做好手機帶入管控、智能安檢門配備、入場安檢規范、無線電信號屏蔽、監考員培訓、考場考試過程管理等全流程防范工作,實現手機(含5G)等高科技作弊設備在研考中“帶不進、用不了、傳不出”,各考點考場手機帶入“清零”的目標,確保研考安全平穩。
二、采購目標
本此采購為2025年12月份合肥大學考點的英語四、六級考試和研究生招生考試提供智能安檢門、手機信號屏蔽儀、手持金屬探測器服務,需滿足考點安檢以及配套手機屏蔽儀需求。預計兩場考試配備智能安檢門4臺、手機信號屏蔽儀280臺,手持金屬探測器280個,身份證識別儀4臺。搭建8個標準化視頻監控點,覆蓋的智能安檢門安檢區域(請商家實地考察現場),搭建的視頻監控點能無縫接入我校標準化考場巡查平臺,并能實時接入教育考試院標準化考場巡查平臺,以滿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此次采購采用單價進行招標的方式,最終價格依據實際數量進行結算。
三、服務需求
服務內容:提供智能安檢門、手機信號屏蔽儀、手持金屬探測器、身份證識別儀等設備及技術保障服務,搭建覆蓋智能安檢門安檢區域視頻監控點,提供我校標準化考場監控與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標準化考場巡查平臺的接入聯網等服務,完成考場視頻監控OSD修改及調整,并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完成考場巡查系統備案入庫。
詳細服務產品技術參數及服務要求見附件。
四、服務時間要求
1、智能安檢門、標準化考區流轉通道、考場及移動攝像裝置的監控,需根據省考試院時間要求安裝調試,并完成與省考試院聯網。
2、手機信號屏蔽儀、手持金屬探測器,身份證識別儀至少于考前前一天中午前送達學校指定地點,并確保設備在考試期間正常使用。
3、組建覆蓋的智能安檢門安檢區域的標準化視頻監控點,根據省考試院時間要求安裝調試,考試結束后可拆除。
五、報價要求
1、供應商報價應按照實際報價,報價中包含所有產品以及為完成本項目所須的全部費用,供應商投標報價時須考慮包裝、運輸、裝卸、保管、售后服務、利潤、稅費等一切費用,中標后采購人不追加任何費用,請供應商謹慎報價。
2、以上清單項目為預計項目,如后期實際服務數量有所增加,增加的部分參照清單單價,據實結算。
六、評審辦法
響應以上服務需求,以有效最低價中標。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印發《關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考務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招考函【2025】187號和《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考務工作規定》等相關發文精神,保障我校英語四、六級考試和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安全平穩進行,夯實信息安全根基,筑牢考試安全防線。為科學評定潛在供應商,做如下要求作為補充評定依據,滿足以下條件的合格供應商享有優先合作權。
1、現場項目負責人(1人)具有注冊信息安全工程師(CISP)證書(注:提供人員證書掃描件);
2、供應商須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來考試相關類似產品服務業績不低于3個(注:提供業績合同的掃描件,如業績合同無法體現項目類型、合同簽訂時間等評審因素的,須另附業主單位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加蓋業主單位公章));
3、供應商須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來考試相關類似產品服務項目等相關業績被業主(合同甲方)認可的評價為“合格、滿意、優秀”等認可的不低于3個(注:提供業主(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約情況評價證明材料掃描件)。
七、投標商標書提交截止時間
2025年12月5日10點前送合肥大學教務處,行政樓311室。
附件:
合肥大學2025年12月英語四六級考試、研究生招生考試安檢設備服務項目采購需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