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主管部門關于采購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修訂學校采購工作相關規章制度,宣傳采購工作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根據批準的形式分類監督管理各級采購行為;
三、負責學校政府采購項目的申報,對接政府采購代理結構做好采購工作;
四、負責學校集中采購項目的組織實施,委派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事宜;
五、負責校內二級單位自行采購活動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六、負責學校采購信息化建設,維護采購信息化系統,規范開展各類招投標采購工作;
七、負責政府采購合同審核備案,負責校內集中采購合同審核。
八、協調處理采購過程中的相關問題,向處領導報告采購執行情況;
九、負責政府采購相關資料的整理歸檔及電子化管理;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聯系電話:62158095、62158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