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單位,各部門: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省屬高校招標采購領域各類隱性門檻和不合理限制專項清理暨采購規劃化建設專項調研的通知》(皖教秘審﹝2023﹞10號)文件(以下簡稱專項清理通知,見附件1)要求,扎實做好巡視、審計發現高校招標采購共性問題整改,切實加強學校采購營商環境建設,決定開展招標采購領域各類隱性門檻和不合理限制專項排查清理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排查清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排查清理內容
請各二級單位、各部門認真梳理2020年以來采購項目,結合工作實際,針對附件1中專項清理表格中提到的1-18點內容逐項排查,重點排查“是否存在對供應商資格設備或變相設置供應商規模、成立年限、地方區域限制等門檻,限制供應商參與招標采購活動”、“是否存在要求供應商提供與采購項目無關的資質證書、專利證書,或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是否存在采購標的物的總價和單價違背常識,存在‘天價’采購、‘豪華’采購的及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妨礙公平競爭、組織招標采購的情形等情況。
二、工作步驟
1、自查自糾階段(2023年4月15日前)
各二級單位、各部門根據專項排查清理內容,認真梳理自2020年以來的全部采購工作,認真進行排查,根據排查結果填寫“合肥學院招標采購領域各類隱性門檻和不合理限制專項清理工作整改清單”(見附件),逐一列出解決措施、責任人和完成時限。整改清單于4月15日前報送。紙質版本由二級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送至行政樓415室,電子版本發送至郵箱:hdcg@hfuu.edu.cn。
2、回訪核查階段(2023年4月25日前)
學校組織專項排查清理工作組,對二級單位進行回訪核查,重點加強對各單位排查清理發現問題的跟蹤問效。
3、總結上報階段(2023年4月30日前)
相關部門結合學校專項排查清查工作中發現的面上問題和點上問題,梳理形成專項清理調研報告,并建立問題、任務、責任、時限“四清單”,調研報告與四清單于4月30日前報送省教育廳。
三、工作要求:
各二級單位應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此次專項排查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將專項清理調研工作細化到崗、落實到人,確保發現問題整改落實、見底清零、不貳過,確保專項清理調研整改成果轉化為治理效能,建立健全采購工作清單化閉環式工作機制,不斷提升學校采購工作的規范性。
聯系電話:62158095 62158099
附件:招標采購領域各類隱性門檻和不合理限制專項清理問題清單.xls
國資處 審計處 財務處
2023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