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為加快推進校級科研平臺建設,根據《合肥大學校級科研平臺管理實施細則》(校行政〔2025〕212號)等要求,擬新建一批校級科研平臺,并對2025年以前批復的校級科研平臺進行優化整合,現就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申報組建
校級科研平臺建設要圍繞我省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的重點領域或重大科技前沿熱點問題,結合我省 “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的發展需要,開展具有開創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以及具有重大經濟或社會效益的關鍵技術創新和集成創新。
(一)申報要求
1.符合《合肥大學校級科研平臺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和要求。
2.要以學科建設為引領,突出創新導向,統籌規劃布局,平臺建設要與學科及博士點培育建設重點發展方向一致,避免同一學科方向重復建設。
3.申報的校級科研平臺名稱和主要研究方向應具體明確,避免寬泛籠統。統一命名為:XXX重點實驗室或研究中心。
4.同一學院建設多個校級科研平臺的,科研人員、科研場地、研究方向不得重復交叉。
5.相關研究領域和方向已有省市廳級科研平臺的,不予支持建設。
6.本次校級科研平臺籌建期為3年。
(二)工作要求
請各二級學院按照《合肥大學校級科研平臺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要求,組織教師團隊填報《合肥大學校級科研平臺建設申報書》(見附件1),經真實性審查并擇優遴選后,匯總填寫《合肥大學校級科研平臺匯總表》(見附件2),于1月13日前將簽字版申報書報送至科研處413室(一式兩份),所有材料電子版發送至kyc@hfuu.edu.cn。
二、關于優化整合
(一)工作思路
聚焦學科建設,強化頂層設計,堅持系統布局,對現有的校級科研平臺進行優化整合后,重新申報建設,推動校級科研平臺持續強化創新能力建設,形成布局合理、動態調整、高質量發展的格局。
(二)優化條件
擬優化整合后重新申報的校級科研平臺,需符合上文第一(一)條中規定的申報要求。
(三)優化流程
1.各二級學院組織開展內部優化整合。全面評估現有校級科研平臺,對研究方向已發生重大改變、與學科建設不匹配、與新技術發展要求不適應的,加快進行整合,完善技術方向,并提出整合理由。
2.編制評價材料。所有現有校級科研平臺均需填報《合肥大學校級科研平臺評估表》(詳見附件3)。此次評估期為2022年1月1月開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工作要求
評估后需要優化整合的校級科研平臺請填報《合肥大學校級科研平臺建設申報書》(見附件1)重新申報,經真實性審查后,匯總填寫《合肥大學校級科研平臺匯總表》(見附件2),連同《合肥大學校級科研平臺評估表》(詳見附件3),于1月9日前將紙質版申報書、評估表報送至科研處413室(一式兩份),所有材料電子版發送至kyc@hfuu.edu.cn。
聯系電話:62158271
附件:1. 合肥大學校級科研平臺建設申報書
2. 合肥大學校級科研平臺匯總表
3. 合肥大學校級科研平臺評估表
4. 合肥大學校級科研平臺管理實施細則
科研處
2025年12月19日
